东汉至隋:
东汉末期,阶级矛盾激化,故鄣县辖境广袤辽阔(大致包括今安吉县全境、长兴县西南一部和安徽省广德县全境、郎溪县一部),封建统治者为强化控制,于黄巾大起义的第二年,即灵帝中平二年(185),割故鄣县南境置安吉县,县治设于天目乡(今孝丰镇),仍属丹阳郡。安吉建县始于此,至今已1800余年。
唐至宋:
唐麟德元年(664),恢复安吉县建制,隶湖州。
唐朝前期,统治者实行宽舒政策,社会渐趋繁荣,生产有较大发展。圣历年间(698—700),县令钳耳知命督率县民建成石鼓堰、东海堰和邸阁池,改善农业生产的水利条件。开元年间(713—741),安吉丝及丝织品质称上乘,奉为贡品。茶叶生产普遍,唐陆羽《茶经》载:安吉、武康两县茶叶为浙西上品。竹和竹笋更是境内特产,白居易《食笋诗》有:“此州乃竹乡,春笋满山谷,山夫折盈抢,抢来早市鬻。”诗中“此州”指湖州,安吉为湖州最主要的产竹县。当时境内经济发展尤以西苕溪中游以下地区更快,因而于开元二十六年(738),将县治北移至今安城镇址附近。
元至清
元灭南宋后,朝廷所需粮食和财物,大量依靠东南地区供给,因而赋税沉重。至此年间(1341—1368),年征秋粮正耗米比两宋时多1.72倍。元末,农民起义风起云涌,安吉先由徐寿辉部占领,继为张士诚部所据,至正十六年(1356)又为朱元璋部克有。此后,张、朱两部争夺达10年余。
中华民国
清宣统三年(1911)11月17日,安、孝两县响应武昌起义,随即驱除清知县。民国元年(1912),两县分别成立县公署,16年改称县政府。民国3年(1914),废府设道,安吉、孝丰两县同属钱塘道。16年5月道废,两县直属浙江省。21年6月至28年先后隶属浙江省第三行政督察区、浙江省第六特区行政督察区、浙江省吴兴行政督察区、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区,29年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,37年8月属浙江省第九行政督察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
1949年4月30日和5月1日,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安、孝两县。6月初,中共安、孝两县县委和两县人民政府建立,进行剿匪反霸,组织农、青、妇等人民团体和民兵,实行减租减息,维护社会秩序,恢复工农业生产。在此基础上,于1950年冬起,进行土地改革,使3.8万余户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,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同时又开展镇压反革命、抗美援朝、“三反”“五反”运动和大力恢复国民经济。至1952年,两县工农业总产值 达4927万元(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,下同),比1949年增长77.8%。1953年冬至1956年,两县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,在完成农业、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,大力发展经济。1956年,两县工农业总产值达6588万元,比1952年增长33.91%,比1949年增长1.38%。1958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孝丰县建制,并入安吉县,仍属嘉兴专区(1970年改称嘉兴地区)。1983年7月撤销嘉兴地区设立湖、嘉两市后,安吉属湖州市。